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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國民小學

人事室宣導事項

「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以下簡稱市府員工托育家園)招生事宜。

{{ $t('FEZ002') }} 人事室|

  1. 依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06年12月27日北市人給字第10631260400號函辦理。
  2. 市府員工托育家園位於市政大樓2樓南區幼兒園旁,委由社團法人台灣真善美幼兒教育協會經營,前於106年6月20日開幕,106年7月3日開始收托。
  3. 為提倡員工友善育兒職場環境,擴大市府員工托育服務,該處已依市府社會局106年11月27日北市社婦幼字第10647174900號函,修正市府員工托育家園設立計畫與實施計畫,增加市府員工托育家園收托人數2人(由10人調整為12人)、專業人力(3名專職人員調整為4名)及開放後補登記,業於106年12月6日奉府核定。
  4. 市府員工托育家園依106年12月6日修正後設立計畫規定,得再招收2名嬰幼兒,預計自107年1月15日開始收托,本次招生規定如下:
    1. 收托名額及限制:
      1. 本次辦理招收2名嬰幼兒,收托對象為滿2足月至未滿1歲(106年1月16日至106年11月15日)及滿1足歲至未滿2足歲(105年1月16日至106年1月15日)各1名,但已收托之嬰幼兒得延長收托至已達2歲,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
      2. 家長一方以申請收托嬰幼兒之名義申辦育嬰留職停薪者,家長應於該園正式收托日前,提供已復職之證明,未提出者,取消收托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 收托順位:第一順位為服務於市府市政大樓員工之子女,第二順位為服務於市府市政大樓以外機關、學校員工之子女,另得優先收托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嬰幼兒一名。
    3. 收費標準:每月月費新臺幣(以下同)1萬8,000元(不含延後收托費、平安保險費及嬰幼兒個人於市府員工托育家園內使用之物品、結業照等費用)。
    4. 收托時間:
      1. 一般收托: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
      2. 延後收托:週一至週五下午6時至下午7時(下午6時至6時30分免費,6時31分至7時延後收托費每日為60元)。
    5. 報名時間:自106年12月28日起至107年1月11日下午5時止,逕向臺北市政府人事處報名,報名時請檢附報名表、員工識別證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戶口名簿正本(含影本)或最近三個月之戶籍謄本正本;有優先收托之情形者,須檢具「父或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並請服務機關人事單位協助審核是否為在職員工。
    6. 後補登記:報名時間結束後始申請收托者,依申請時間先後,排序於本次招生抽籤備取順序之後,列入候補名冊,有效日期至107年8月31日止。
  5. 本次招生報名表及設立計畫,如附檔。或逕至該處網站(網址:http://dop.gov.taipei/)最新消息區下載使用,抽籤作業訂於107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2時,於市政大樓11樓南區該處1103會議室抽出正、備取序號,備取名單有效日期至107年8月31日,招生完竣後,抽籤結果送請市府員工托育家園據以辦理後續事宜。
  6. 為求抽籤公正及公平,將邀請市府社會局、政風處及法務局派員監察。臺北市政府附設臺北市私立市政大樓員工子女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設立計畫.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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