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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雨聲國民小學

人事室宣導事項

臺北市政府舊制退撫給與專戶設立及撥款流程

{{ $t('FEZ002') }} 人事室|

  1. 依臺北市政府106年12月7日府授人給字第10631245000號函辦理。
  2. 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69條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69條有關退撫給與領受人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之規定,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市府)業委由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市府舊制退撫給與領受人開立專戶事宜。是否開立專戶係依退撫給與領受人之需求自由選擇,非屬強制性要求。
  3. 倘本校支領舊制退撫給與之領受人經審酌有開立專戶需求時,自即日起得依市府舊制退撫給與專戶設立及撥款流程規定,填寫「臺北市政府舊制退撫給與專戶申請書暨發放機關證明書」,並詳閱「臺北市政府舊制退撫給與專戶開注意事項」後簽名,均為一式二份。
  4. 惠請將上揭證明書送達本校用印證明後,再至台北富邦銀行或其所屬各地分行開立舊制退撫給與專戶,並於開戶作業完成後,將該專戶存摺影本送達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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