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7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90872號函辦理。
二、文藝金像獎參加對象社會人士及高中(職)學生(需具中華民國國籍),請各校鼓勵所屬教職員工及學生踴躍參加,欲報名參加歌曲甄選者請於107年10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 逕將作品及相關資料寄送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辦理評審作業(承辦人:李進賢少校,電話:02-28935997,地址: 北投郵政90031號信箱)。
三、相關作品甄選規定,可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瀏覽查詢,或逕洽國防部洪上校(連絡電話:02-8509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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