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
1、本市公私立小學現職專任教育人員。
2、本市各校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老師不得單獨報名,得與該校現職專任教育人員合作。
3、每校至少繳交1件作品參賽。
三、徵件內容:
1、文字創作:以故事或劇本方式呈現。(5000字內)。
2、多媒體:以微電影或動畫呈現。(5分鐘內)。
四、活動徵件日期:110年6月21日(星期一)至110年6月25日(星期五)止,惟考量疫情關係,延長徵件日期至110年7月30日(星期五)止。
五、收件地點:臺北市士林區福林國民小學 學務處111008臺北市士林區福志路75號)。
六、相關徵件規範及獎勵辦法,請參閱附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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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1623-05-25
{{ $t('FEZ004') }}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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