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105學年度完成實體研習但尚未認證之教師(含105學年度已申請審查
但未補件或未通過者),可依105學年度認證手冊之規定採電子郵件
或紙本方式申請認證,亦可準用106學年度之認證規定。
(二)相關繳件流程請詳105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進
階認證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送件流程圖。
(三)認證資料表格可至網路下載,網址:https://goo.gl/2wFmT8。
繳交方式:
(一)電子郵件繳交:請須認證之教師將認證資料電子檔與證明文件掃描檔
,寄至:tpmail103@gmail.com(僅103為數字)並請於主旨註明「105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進階/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料」。
(二)紙本繳交:請須認證之教師將認證資料與證明文件寄至「106臺北市
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師培處課程組曾勤樸收」,並請於信封註
明「105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進階/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料」。紙本資
料將不退還,請務必自行留存檔案或副本。
(三)若須查詢認證資料繳交狀態,請逕至http://bit.ly/tpd-ntnu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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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5') }} 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