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本校115 年度護理師甄選複試結果公告
正取:戴○芬(11515)。
備取1:李○緗(11511)。
備取2:蔡○伶(11505)。
(一)正取人員應於115 年8月14日(星期五)中午12:00 前攜帶全部學經歷有關證件(正本)至人事室辦理報到,不受理委託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二)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後2週內繳交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檢表(含最近 3 個月內胸部X光片),逾期未繳交或體檢不合者,撤銷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三)本項甄選錄取人員尚須陳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派,若有資格不符或其他原因無法完成商調及核派,或經銓敘部審查資格不符者,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不得異議。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8-11|
{{ $t('FEZ005') }} 237|